长期以来,不少人都以为孙中山先生的遗嘱是汪精卫起草的。但国民党中一些元老级人物,如于右任、张继等,在生前写的一些回忆文章中,却十分肯定的说,孙中山先生遗嘱的起草者是吴稚晖。他们回忆说,中山先生遗嘱产生的经过,大体是这样的:
1924年,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后,与一些国民军将领联名致电孙中山,邀孙先生北上指导“一切建设大计”。于是孙中山于1924年11月13日偕宋庆龄、李烈钧、邵元衡等二十余人,乘永丰号军舰经上海、日本,12月31日抵达北京。
由于长期为革命奔波,积劳成疾,孙中山先生得了肝癌。加之此次北上,长途跋涉,操劳不息,使得病情加重。到达北京仅五天,孙中山不得不住进协和医院进行治疗。
接受手术前,孙中山曾下一手谕,由李大钊、吴稚晖、李石曾、于右任、陈友仁五人组成政治委员会。孙中山先生曾明确指示:对于重要事情,均由该会议而后决行。并以黄昌谷为秘书(称书记),鲍罗廷(共产国际代表)为顾问。
1925年2月20日,孙中山病重,西医和中医均回天乏术。众人一致认为,不如趁先生还清醒时,请示遗言。
于是随孙服侍诸人便推选中山先生之子孙科、舅子宋子文、连襟孔祥熙和善于察言观色、随机应变的汪精卫,带着由政治委员会已拟定的遗嘱草稿,代表大家恳请中山先生留言。
中山先生开始不肯留言,后经众人多次恳求,中山先生始说:“你们要我说甚么,有没有为我考虑?”汪精卫说:“我们已预备了一份稿子,请先生核定,现在我可以念给先生听一听吗?”中山先生睁开眼睛说:“好,就念给我听听罢。”
于是,汪精卫就把由政治委员会起草,并经众人反复讨论修改的遗嘱草稿,念给中山先生听。
据于右任回忆,遗嘱草稿共有两篇,第一篇是政治遗嘱,内称:(现在革命尚未成功,凡我同志,务须依照余所着之《建国方略》、《建国大纲》、《三民主义》及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》,继续努力,以求贯彻等等。)第二篇是家事遗嘱,内容是:(余因尽瘁国事,不置家产。其所遗之书籍、衣物、住宅等,一切付吾妻庆龄以为纪念。余之儿女已长成,能自立,望各自爱,以继余志。此嘱。)
对这两份遗嘱,中山先生表示满意,但当时并未签字。
三月十一日,孙中山病情加重,但神志尚清醒,自知可能将不久于人世,乃对守护在病床前的亲属和汪精卫等人说:“我可能要和你们分别了,把前次念给我听的两篇稿子拿来,我签字。”
汪精卫就把遗嘱稿和墨水笔呈上,中山先生吃力地在遗嘱稿上签了字。随后由亲属宋庆龄、孙科及当时在病房守护的张静江、吴稚晖、汪精卫、宋子文、孔祥熙、戴恩赛、邵元衡、戴季陶、邹鲁、陈友仁、何香凝依次签字为证明人,汪精卫最后又署名为“笔记者”对中山先生临终前签字认可的遗嘱稿,于右任曾在一篇悼念吴稚晖的文章中说:“民国14年,国父在北京患病,成立北京政治委员会,稚老与我皆任委员,……这时鲍罗廷是委员会的顾问,稚老与鲍罗廷初次交手时即一字不让,后来讨论遗嘱时与鲍罗廷的争论更加激烈。……国父遗嘱的完成,吴先生有大力焉。”
另一位国民党元老张继在一篇回忆文章中,也肯定的认为,中山先生的遗嘱是吴稚晖起草的。张继的文章是这样说的:总理(孙中山)病危时,于右任认为万一不幸,应有诏告国人之遗命、遗诰、遗训,名称未定。吴稚晖针对于右任的意见提出:吾辈系平民主义,不应带帝王语气,建议用“遗嘱”二字。
原稿由吴稚晖起草后,众人再三商榷修改,乃改为今文,兆铭(江精卫)亦为修改者之一,并非如党史纪要所称:于是兆铭等申请总理预备对同志之遗言,由兆铭笔记。
由此可见,中山先生的遗嘱,是由于右任提议,政治委员会讨论内容和名称,吴稚晖起草,众人反复商榷修改后,在中山先生病危时,由江精卫向中山先生口述,经中山先生审听签字而成。
汪精卫是国父孙中山先生遗嘱的重要修改人、见证人和笔记者,但并不是遗嘱的最初起草人。